新泰二中关于学生考试安排规定
新泰二中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高中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严禁组织周考、月考。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
附学生考试检查小组:
组 长:段有刚
副组长:常 洲 宁廷伟
成 员:杨 涛 翟 勇 张烈军 王久华 乔荣楼 郎秀磊 王仕贵
刘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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