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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二中关于学生考试安排规定

2016年11月08日 09:10:14 访问量:2761

新泰二中关于学生考试安排规定

 

新泰二中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高中模块考试(学分认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严禁组织周考、月考。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

附学生考试检查小组:

  长:段有刚

副组长:常    宁廷伟 

  员:杨        张烈军  王久华  乔荣楼  郎秀磊  王仕贵

        刘怀民

 

                                              新泰二中

编辑: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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