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法制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法制培训的通知

2015年12月22日 14:55:13 访问量:1093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法制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1日 来源:本站
 

鲁教师函〔2015〕14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鲁教法字〔2015〕3号)要求,为弘扬宪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省中小

学教师(含幼儿园教师,下同)法制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利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远程研修平台,组织全省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主题课程。帮助教师了解教育政策与法规知识,增强依法

履职、依法执教的意识,提升依法处理教育管理事件与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

  三、培训内容与时间安排

  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两个课程模块,

每个模块包括专家讲座、文本资源和标准化测试,各2学时。学习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至

2016年1月4日。

  四、培训方式与考核

  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个人空间,进入2015年远程研修

项目(例如:已参加2015年高中教师远程研修,则进入“2015年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项目”),

根据时间安排完成课程模块的学习和标准化测试任务。研修平台跟踪记录学习过程,教师完

成全部模块学习且通过标准化测试(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即为考核合格。每个课程模

块计入2学分,共计4学分。

  未在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注册的教师,由学校以适当的方式组织学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抓紧进行工作部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强化管理职责,制

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区域网络技术支持保障等工作。

  (二)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积极发动、组织有关教师全员参加培训,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

的学习条件,督促、引导教师按时收看视频、完成标准化测试等学习任务。

                                       山东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6日

编辑:常洲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山东省新泰市第二中学 特此声明。
山东省新泰市第二中学 版权所有

公安网备37098202000009
联系地址:山东省新泰市第二中学
鲁ICP备17019987号-1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