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教育局文件
新教函〔2016〕17号
新泰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2016年中小学暑假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泰教办发〔2015〕63号)精神,现就2016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放假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暑假时间为8周,从7月4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
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为7周,从7月11日至8月30日,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
未经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更改假期时间安排。特殊情况须报经泰安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的总结工作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中关于管理评价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试与考核工作。小学要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搞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初中学校要按照《泰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做好初中学生综合评定和学生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填写工作;高中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做好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及发展报告填报工作。各中小学校、班级不公布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更不得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教师排名次。同时,还要集中时间,制订好下学期工作计划。
三、切实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四、认真安排好假期师生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各学校要认真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假期作业量,书面家庭作业应分必作和选作,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基本完成,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家庭作业。要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知行合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要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馆、艺术教室、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活动设施,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要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优势,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项目。假期期间学生开展活动情况,要记入学生素质发展报告。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市直各学校要按照教育局有关要求组织好教师的假期培训学习。
五、严格规范假期教育行为
暑假期间,各学校以及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严禁学校将中小学校舍出借或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中小学生的假日文化课补习;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或到民办教育机构兼职任教。市教育局将加大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违反办学规范的学校,将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号)《新泰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新教发[2015]12号)等规定,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给予师德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按有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各单位要面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市教育局设立监督电话:7225783,电子信箱:xtsg****@163.com。
六、建立健全学校、社区、家庭联系制度
我市将继续开展“暑期教师大走访”及“名师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市教师中掀起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的热潮,为全面建设“和美校园幸福教育”发挥积极作用。城镇中小学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选派教师进入社区担任辅导员,与社区共同设计好学生假期在社区的活动计划。农村中小学要依据自身特点,充分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学生假期活动。学校、班级要与学生建立通畅的联系方式,及时了解学生放假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各单位将假期值班表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秘书科、基教科。
新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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