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职责
教导处是校长领导和管理教学活动和教学行政事务的业务职能机构,教导处的基本职责是组织全校教师,通过教学的渠道,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教育,重点是知识的传授,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其常规职责如下:
一、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并总结学校教学工作,审查教研组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按照教学计划,全面安排教学、教务各项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督促各科教师按进度完成教学计划。
三、组织制定课程总表、教学日常事务的处理以及日常课程调配工作。
四、做好常规教学质量的检查、督导、评定工作,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工作,开好教学质量分析会。
五、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新生的招生、编班、学籍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教学、教辅用书的征订以及图书室、实验室、电教室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公开课、优质课的评选和参赛工作。
八、学期末做好教导处总结工作,提出下学期教师安排的初步意见,制定新学期教导处工作计划。
九、配合其它科室,做好需要共同完成的工作。